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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草案)

  1、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2、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
  3、不可抗力。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材料,产品、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暂停施工:
  1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而停工,双方必须在一周内制定解决方案,确定复工时间。如最终责任不属于乙方,均不按违约或延迟工期论处。
  2 、甲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由甲方承担损失和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不及时作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
  1 、隐蔽工程验收范围指( 1 )电器线路和电线保护装置。( 2 )水管。( 3 )家用中央空调。
  2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对隐蔽工程先自检再验收,乙方必须在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在开始验收 48 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如甲方既未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 48 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同意,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三、乙方应在竣工验收的三天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验收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如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四、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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