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备案证》等,房地产经纪人应出示《经纪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方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积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以及配套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涉及的税费及其他当事人应承担的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手续;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并督促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和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转让信息;
2、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权属证书;
土地使用权证;
其它相关资料: 。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对上述房产现状作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丙方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材料;
3、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定金
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支付定金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给甲方(定金可抵作购房款)。
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选择下列[ ]种方式确保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