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
中国银行:
你行《关于中国银行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中银重[2004]47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检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你行改制后的全称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ANK OF CHINA LIMITED,对外简称中国银行。
二、同意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资格。
三、同意你行注册资本变更为186,390,352,497.83元人民币。
四、核准肖钢任你行董事长,李礼辉任副董事长、行长的任职资格,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按规定程序另行核准。
五、你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待创立大会通过后,报我会核准。
六、你行改制后业务范围与资格、营业地址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