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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121号)


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和注册资本的申请》(沪南都期字[2007]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

  二、核准你公司股权由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上海容恒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上海光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67%;北京佳普祥房地产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变更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验资手续,自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资报告》报上海证监局备案。

  四、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上海证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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