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央电视台关于开展全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电视大赛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7〕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司法厅(局)、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
“两部法律”)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这
“两部法律”,依法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自今年9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
“两部法律”知识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共建和谐这个主题,在全社会宣传普及"两部法律"知识,充分调动政府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学习"两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努力使"两部法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用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为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劳动保障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央电视台主办,预赛委托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承办。成立电视大赛组委会,下设命题组、裁判组、编导组、会务组和公证处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宣传中心。
三、竞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