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农业部、
林业部关于进一步组织高等学校科技
力量为振兴农业作贡献的决定
(1991年5月7日)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落实《
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高等学校这支重要力量在振兴农业中的作用,特作以下决定。
一、把高等学校的科技力量进一步组织起来,为振兴农业服务
我国现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1075所,教学、科研人员近60万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有10万人,中级技术职务的有19.2万人;在校研究生10.1万人,其中博士生1.1万人,硕士生8.8万人。高等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智力密集,不仅是科技的一个重要方面军,同时也是推动我国农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农业(含林业,下同)的现代化,首先需要依靠农业系统的生产、科技、教育等各个部门和各类人员的努力奋斗,同时也需要其他系统、各个技术领域以及各行各业的支持和协同。基础学科(特别是生物学)许多研究成果都可为农业发展服务,机械、电子、化工、建筑、轻工、地矿等工程技术学科、专业在农、林产品深度加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立体农业的发展、农用生产资料开发等许多方面也能发挥重要作用。高等学校要积极为农业发展培养输送所需的各类人才。农林院校应进一步挖掘潜力,深化改革,实行教学、科研、推广应用相结合,在科教兴农中发挥骨干作用。其他各类高等学校也必须把科教兴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把有关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人员动员与组织起来,抓住有利时机,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为农业发展做出贡献。各级科委、农林行政部门和高教主管部门要充分重视高等学校的力量,尽可能为高等学校在科教兴农中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二、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加速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向生产转移
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但最终还是要靠科技解决问题。要充分认识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科技成果的大面积推广应用是科技转变为实际生产力的关键环节,是当前科教兴农的首要工作。各高等学校要深入农林生产第一线,调查需求,为农林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寻求市场。要对已有成果进行筛选,先进适用的成果要尽快推广,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