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贯彻《民航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健全完善民航总局与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两级应急指挥机构,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平台。健全航空保安体系,加强民航公安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空中警察队伍的安全保障和反劫机能力。加大对机场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的投入,健全机场保安监控系统,提高反恐怖能力。高度重视网络与信息安全,建立计算机订座系统、离港系统、空管系统等关键信息系统的灾难备份,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系统处理能力。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先在西南地区管理局建立针对西藏高原飞行的航空应急救援系统,摸索经验后再逐步推广至其他偏远地区。组建民航专职事故调查员队伍,进行事故调查的系统培训,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对改进航空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
按照政事分开、一体化运行的原则,抓紧深化空管体制改革,形成政府监管、运行部门安全高效的空管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飞行安全,严防空中相撞事件。
(二)抓好航班正常工作,提高民航运行质量
航班正常是民航高质量运行的关键环节,是目前航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是建设和谐民航当前的切入点。要充分认识到,航班延误,旅客有意见,甚至有时发生纠纷,主要责任在民航。要坚持人民航空为人民,把为旅客提供安全、正点、便捷的服务作为我们的第一责任。
加大航班正常工作管理力度。在民航总局、各地区管理局成立航班正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航班正常管理工作规划和办法。本着以旅客为本的观念,修订航班正常统计办法,建立航班大面积延误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航班正常激励机制,航线经营权、航班安排原则上向航班正常率高的航空运输企业倾斜。对属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而又处置不善的航空公司予以处罚,并视情向社会公告。
落实航空公司在保障航班正常、处置航班延误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要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建立领导和协调机构,制定航班正常管理办法,科学安排航班计划,留有备份运力,努力提高航班正常率,把降低平均延误时间和减少长时间延误作为衡量航班运行质量的重要指标。建立航班延误处置机制,给予地面服务代理单位必要的授权,完善代理协议条款,使其在航班延误后能够及时为旅客服务。
提高机场保障航班正常的综合能力。优化服务设施和流程设计,制定并公布廊桥和停机位分配使用办法,加强与航空公司的协调配合,减少因机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机场应建立与所飞航空公司研究解决航班延误机制和航班正常情况通报制度。建立或帮助航空公司建立方便旅客、货主、用户获取所需信息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发生航班大面积、长时间延误,及时通过电视台、交通台、道路交通信息提示、短信等方式,将航班不正常信息予以公告。进一步完善大型机场对所飞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情况统计、管理、公布的程序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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