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民航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到2020年,民航客运周转量在国家综合交通体系中所占比重达到20%以上;保障航空安全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运输飞行每百万小时重大事故率不超过0.15;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旅客满意度高于90%,航班正常率保持在85%以上,平均延误时间控制在0.5小时以内,航空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机场环境保护取得进步;行业宏观调控和经济调节得到加强,行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行业内各市场主体关系和谐,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形成结构合理、业务技术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较高的民航员工队伍;东部与西部、干线与支线、客运与货运、国内与国际、航空运输与通用航空发展均衡,民航进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二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民航服务水平
民航的地位和特性,决定了民航必须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于航空消费者。民航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保证安全第一、争取航班正常、改善服务工作,努力构建与航空消费者的和谐关系。
(一)确保航空安全,树立安全民航的良好形象
安全是民航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是航空消费者的利益核心,是建设和谐民航的着力点。要以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确保航空运输始终处于安全、稳定的可控状态,保持和增强社会公众对航空安全的信心。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办要以安全监管为第一要务,进一步界定安全监管职责,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人。民航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以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合并、拆分过程中尤其要明确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事事有人管,安全隐患时时有人查,安全事故件件有人负责。认真贯彻“五严”要求,严肃查处不安全事件,逐步加大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
确定符合实际、具有一定超前性的航空安全指标体系。依据民航“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运输飞行每百万小时重大事故率小于0.29的目标,民航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指标。到2020年,全行业运输飞行每百万小时重大事故率控制在0.15以下。
夯实航空安全基础。“十一五”期间,民航总局要完善各类安全法规。民航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民航法律法规,初步建立完善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航空安全标准体系。进一步树立系统安全管理理念,推进系统安全管理建设,推行安全审计,形成比较完善的航空安全监管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重视科技对航空安全的促进作用,加强对航空医学研究等有关公共安全事务方面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