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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党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民航的意见

民航总局党委
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民航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民航总局党委结合民航实际,提出建设和谐民航的战略任务。

  一 以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刻认识建设和谐民航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对于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和谐社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建设。民航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抓好行业自身的和谐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民航强国目标的重要保证。当前民航发展总体上比较平稳、和谐,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主要是:安全基础相对薄弱,安全保障能力与行业快速发展不相适应;服务质量与广大旅客要求仍有差距,航班延误较多,平均延误时间较长,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还不完善;行业发展不够全面、均衡,行业内部的系统性、协调性有所削弱,行业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制度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职工队伍的稳定;存在着行业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这些问题和矛盾,不同程度地制约和阻碍着民航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民航需求的不断增长,民航持续快速发展,正逐步成为大众化的交通运输方式。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民航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记光荣使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不懈地推进和谐民航建设,为民航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的环境和条件。

  建设和谐民航,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行业管理的八条思路,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能,从解决行业发展、深化改革的最紧迫问题入手,从解决旅客、货主、用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和发展行业系统性和协调性,激发民航干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活力,以内和促外顺,努力构建民航内部、民航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推进民航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航空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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