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完善社会制约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公众人物、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社会制约措施及党纪政纪处理规定。
(二)清查处理违法生育人员。以二胎审批、生育和非婚生育为重点内容,以二胎审批、生育情况及违法生育人员处理情况检查、群众举报及自我报告等为主要途径,查实未依法予以处理的违法生育个人。依法依纪处理违法生育人员,从严处理党员、干部的违法生育。
(三)曝光揭露违法生育的典型案件。定期公布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对于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典型案件,要在媒体上进行报道,公开处理结果,警示违法生育人员,教育广大群众。
(四)大力宣传遵纪守法的先进事迹。集中组织策划一批计划生育公益宣传活动或电视访谈节目,邀请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定,有社会责任感的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弘扬正气,营造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实施步骤
实施期限:2007年6月至2008年10月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7年6月至9月)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要组织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配合中央《决定》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专项治理行动,形成强大的依法依纪查处违法生育的舆论声势。
2、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邮箱。通过在户外张贴,在报刊、电视、电台反复刊登和滚动播出举报公告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3、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和政策。要针对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阶段:清查处理(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
1、全面清查2000年以来城镇地区二胎审批、二胎生育、非婚生育情况以及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
2、调查核实检查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违法生育问题。
3、依法依纪处理经取证核实的违法生育人员。
4、公开曝光查实的典型违法案件。同时,积极宣传本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进典型,开展由社会知名人士参加的计划生育公益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