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中国银行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等有关材料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180号)
中国银行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审定〈中国银行业反商业贿赂及签约大会系列活动方案〉等有关材料的请示》(银协发[2006]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对《中国银行业反商业贿赂承诺》、《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和《
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的具体内容,我会无不同意见。
附件:
一、中国银行业反商业贿赂承诺
二、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
三、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
四、
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
二00六年七月三日
附件一:
中国银行业反商业贿赂承诺
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精神,认真开展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我们作出如下承诺:
牢记八荣八耻,践行职业操守;
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培育合规文化,确保依法经营;
倡导公平竞争,抵制不当交易;
注重稳健发展,防范金融风险;
增进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坚持廉洁从业,严惩违规行为;
构建长效机制,防治商业贿赂。
附件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规范从业人员道德行为,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经中国银行业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共同商定,制定本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