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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全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会议的报告

  二、要把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纳入科研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的范围。中央各专业主管机关,要在召开有关的专业会议和制定法规性文件、专业技术规章、规范、制度时,对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提出要求。各科研、生产、建设单位,要在科研、生产负责人或总工程的直接领导下,把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同科研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结合起来,安排到适当的位置,列入有关的管理制度和科研、生产、建设程序和计划中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要把科学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归档以及归档后的修改、补充工作,列入科学技术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之内,并作为考核的内容之一。在鉴定验收科研成果、产品、基建工程或其它技术项目时,要检查验收科学技术档案。如档案不完整、不准确者,不算完成任务,也不能验收。要求做到组织上有保证,制度上有规定,职责上有分工,工作上有安排,管理上有考核。
  当前,全国工交企业已从恢复性整顿进入到以生产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果为重点,大力提高生产水平、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阶段。凡是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没有经过整顿,或虽然经过整顿而工作不够完善的单位,都要在企业、事业的整顿中同时整顿和加强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从提高技术管理入手,统一计划,统一检查验收。
  城市基建档案是城市规划、管理、维修、扩建、恢复的依据。各设计、施工、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建委的有关规定,认真积累设计、施工中的技术文件材料,在工程竣工时,整理和移交完整、准确的档案材料(包括竣工图)。大、中城市要以城市为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主管城建工作的领导人主持,由市建委或城建、规划部门,成立城市基建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城市基建档案。
  三、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必须按专业实行统一管理。中央和地方各级专业主管机关都应当加强对所属单位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由于科学技术档案专业性强,与科研、生产、建设关系密切,中央和地方各级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把加强科学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做为自己的一项业务,切实地抓起来。当前,特别要注意解决所属单位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体制、机构、人员配备、经费开支等问题,并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制度、办法、标准化方案等。各级专业主管机关和各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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