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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07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有关档案号和准考证号格式的说明

  一、档案号:共1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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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年份        考区代码          考生序号

  如图,1-4 位为考试年份
  5-6 位为考区代码
  7-1 1位为考生序号

  二、准考证号: 共1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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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考区代码        考试年份       考场号     座位号
  如图,1位为考试科目编号(1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2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3土地估价实务基础4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5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2-3位为考区代码
  4-7位为考试年份
  8-9位为考场号
  10-11位为座位号

  附件3:
考点考场选择与考前准备

  一、各考区应保证所选考点交通便利、安全,考场安静、宽敞、光线充足(有照明设备保障)、桌椅适合成年人使用。不得选用阶梯教室。考场设置必须集中,便于总监考人随时巡查。
  考场内课桌须反向摆放,桌内要清空。每个考场按30人设置,剩余不足30人的按一个考场设置。应试人员的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桌椅按照5行6列、6行5列或8行4列的方式摆放。考场座次号排列要求是:背对黑板面向考生,从左侧开始,单数排从前向后,从小到大依次排列准考证号,偶数排从后向前,继续顺序排列准考证号(见附图)。
  二、各考区应在考场所在地设立考务办公室,作为考试期间收发试卷及处理考试事务的专门场所。
  三、各地要尽快向全社会公布报名日期、地点、条件等有关事项,组织好报名、准考证制作和发放等工作。
  四、考试前一天,工作人员要将考场安排、考场规则和考试时间表张贴在各考场外。按考场座位安排示意图将座位号(如:05即五号位)粘贴于考桌的左上角。经监考人员检查核对后封闭考场。考场封闭后,在开始考试前和当天考试结束后任何人员不得再进入考场。
  五、考试期间,考区办公室须配备打包器、墨水、剪刀、印台、针和胶水等文具用品。考场内除考试必备物品外,不得有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或字迹。有条件的考区可聘请1至2名医务人员、保卫人员。
  六、各考区要严格执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每个考场2名监考人员的标准聘请责任心强、能秉公监考的当地教师作为监考人员,不得选派国土资源系统人员担任监考人员。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向各考区派遣总监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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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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