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7年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三)其他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工作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

  四、年度审核的程序
  本次年度审核要求各新闻机构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通过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提交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数据。各新闻机构可从中国记者网下载《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登记表》,按照本通知年度审核要求,认真检查本单位持证人员的工作情况,按表格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同时提交本单位记者证年度审核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本单位记者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年度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新闻机构将以上书面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相应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同时通过中国记者网“全国新闻记者管理及记者证年度审核网络系统” 中的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模块逐个上报年度审核人员名单。主要程序如下:
  (一)中央在京新闻机构可将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登记表》和《年度审核报告》直接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核,并通过中国记者网上报年度审核人员名单,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核通过后,新闻机构可到总署报刊司领取年度审核合格标签。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不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新闻机构可将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登记表》和《年度审核报告》报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对书面材料审核通过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并领取年度审核合格标签。
  (三)其他新闻机构可将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登记表》和《年度审核报告》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并通过中国记者网上报年度审核人员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对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书面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存档),通过中国记者网将电子材料报新闻出版总署。电子材料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核通过后,新闻机构可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领取年度审核合格标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完成本地区的年度审核工作后,将本地区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报新闻出版总署。
  (四)报纸出版单位在进行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前,首先要确认是否已在中国记者网“全国报纸期刊年检及出版许可证管理系统”填报2007年报刊出版年检的电子数据。该年检数据为进行2007年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的必要条件,不能准确填写并上报报刊出版年检电子数据的报纸出版单位不予进行2007年的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