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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物资总局关于扩大金属材料就地就近供应压缩社会库存的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物资总局
 关于扩大金属材料就地就近供应压缩社会库存的请示的通知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物资总局 《 关于扩大金属材料就地就近供应 、 压缩社会库存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关于扩大金属材料就地就近供应
               压缩社会库存的请示

  去年十二月,国务院领导同志讨论利用库存物资时指示,要制订一个三年规划,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把超储积压的库存钢材和机电产品压缩下来,解决我们经济工作效率低、效益差的问题。
  经我们多次研究认为, 从根本上解决库存积压, 除了切实搞好计划的综合平衡,做到按需生产,防止新的积压并采取有力的经济措施和行政手段,加速现有库存的处理利用之外, 从流通环节上还必须下决心改变行行层层设库, 周转环节过多,货到地头死的现象。考虑到计划体制、企业管理体制不可能很快改变,目前可采取由主管部门管指标,物资部门按指标组织供应的办法。需要直达的,直达;需要中转的,由物资部门就地就近供应。经验证明,这样做对减少库存积压是很有效的。
  六十年代初期, 少奇同志抓物资管理试点时, 组织就地就近供应的办法,曾在十二个省、市、自治区推广, 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由于“文化大革命”,未能进行下去。近两年,国家物资总局所属中国金属材料公司,与各省、市自治区和地、市金属材料公司采取联合的办法,在全国已建立起二十八个分公司和一百二十九个供应站,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布局比较合理的金属材料专业化供应网。由于过去物资资源比较紧张,中央部门担心物资指标划转下去供应不上,对划转指标就地就近供应意见不一致。因此,从一九七九年开始,只有二十五个中央非工业部门的企业、事业单位、十五个重点基建项目需用的钢材,及七十个部门的企业、事业单位需用的有色金属四种原料和三材,实行了划转指标,由中国金属材料公司供应站就地供应的办法。最近,随着调整方针深入贯彻,加强了对流动资金的管理,金属材料供应缓和,有些工业部门已经主动提出,希望物资部门把中央直属、真供企业的金属材料供应任务承担起来。
  为此, 我们建议: 除国防军工、铁道部、交通部以外,拟同中央其他部门商量,对于部直属直供企业、事业单位所需金属材料,逐步实行划转指标由物资部门组织就地就近供应的办法。
 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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