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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民委、国家出版局关于大力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民委、国家出版局关于大力
 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四日)


  现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关于大力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工作的报告》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团结各族人民同心同德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力加强民族出版工作是很有必要的。鉴于目前民族出版工作基础薄弱,困难较多,希望各有关部门,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的条件,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

         关于大力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工作的报告

  为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工作,我们于一九八0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六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十二个自治区、省出版局、出版社和民委的负责人以及有关方面的代表共九十多人。
  座谈会根据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中央有关民族工作的指示精神,联系当前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工作的实际,着重讨论了民族出版工作的方针任务,研究了扶持、发展民族出版工作的措施,制订了今后两三年内部分少数民族文字图书的选题规划。
  与会代表认为,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民族工作是我党长期的重要工作之一。民族出版工作是整个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四个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大力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思想文化交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提高各族人民的政治思想和科学文化水平,推进四化建设步伐,在提高各民族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精神文明,逐步消除各民族间存在的事实上的不平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建国以后,民族出版工作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有了较大的发展,二十八年共出版了十九种民族文字的三万多种书,印行五亿多册。中间也走过曲折的道路,遭受过严重挫折。十年动乱,几近中断。粉碎"四人帮"以后,这方面的工作尽管有了新的起色,但是,由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对民族政策和民族出版事业的破坏深重,治愈创伤需要时间。加上这几年我们对这项工作抓得不力,因而在民族出版的方针任务、机构体制、编译力量、出书规划、印刷发行、事业经费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少问题,少数民族读者缺书、少书的状况未予改变,很不适应文化教育和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各族人民迫切要求尽快改变这种状况。为此,座谈会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出版工作,提出了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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