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科委党组《关于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方针的汇报提纲》的通知

  科研机构的调整工作,任务很重,问题较多,需要用二、三年的时间逐步加以解决。
  现有科研机构的整顿,请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制订出合理整顿的具体方案,逐步加以实施。在调整期间,一般不再新建独立科研机构,个别特殊需要的,要经国家科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整顿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树立一个严肃的求实的学风,建立和健全研究工作的良好秩序。科学研究是探索客观规律的、实事求是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浮夸和虚假。在课题的选择上,要有周密的调查研究。在研究和实验上,要有科学的操作规程。对研究的结论和数据,要有严格的检验,杜绝任何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不良倾向。
  第四,国家拨款的科研经费问题。
  为了改进科研经费的管理,我们准备从明年起把新产品试制费(即科技三项费用)改为“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基金”应逐年有所增加,保证科研工作稳定地持续前进。使用基金按项目签订合同,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偿还能力,实行无偿或有偿资助,取消层层切块补助的办法。基金可分为国家科委、中央各部门和省、市、自治区三部分,分别进行管理。
 六、搞好学术、技术交流和科学普及活动。
  为了贯彻执行上述方针,需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技术交流活动,加强科学普及工作。要重视出国考察和参加国际学术活动,派真正懂行的人去,队伍要精干,切实避免重复考察。要尽量利用情报、文献和各种刊物进行学术交流和掌握国际学术动态。科普出版部门要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情况的需要,出版更多、更好的科学普及读物。要利用电视、广播、讲座等形式,组织丰富多彩的科学普及节目。要特别加强青少年中的科学普及活动,如举办各种科学讲演、科学竞赛、课外科学研究小组等。普及科学要从幼儿教育开始,使我国新的一代从小养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气。
  以上,是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和贯彻这个方针需要采取的几项措施。为了正确执行这个方针,我们认为,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科学技术工作,科学技术的地位有了提高。但是,发展情况还不平衡。我们建议,各部门、各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科研机构的党组织要充分调动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为他们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他们在发展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和经济建设中作出尽可能大的贡献。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应该成立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它的学术领导作用。在厂矿企业,要让科学技术人员有职、有权、有责,使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我们相信,只要加强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科学技术发展方针,加强各方面的协作配合,我们的科学技术工作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
chl_908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