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军队武器装备发展的基础,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政府投资的范围由向军工单位投资转为向军品能力及军工主导产业投资,资金来源由单一的政府投资扩大到多元的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初步实现了市场化。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现行的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特别是政府投资的领域和重点需要进一步明确,投资全过程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投资效益需要进一步提高,投资主体多元化需要尽快规范并有序推进。为此,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基础上,现就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强化基础、自主创新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体现国防科技工业的特殊性,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健全公正合理、规范有序的制度和机制,优化投资结构和军工能力布局,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投资效益,全面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的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目标。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领域和投资重点,根据武器装备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需求,保证政府对国防科技工业的主导作用和对军工核心能力的有效控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扩大社会对国防科技工业投资的领域,形成开放性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格局;加强对投资全过程监管,形成规范、安全的投资和建设秩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使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普遍性与国防科技工业的特殊性相结合,最终建立起政府调控有效、社会资本参与、中介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有力、军民良性互动的新型投资体制。
二、改进政府投资管理
(三)投资的领域和重点。政府投资要突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基础和军工能力建设,支持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发展,形成服务于国防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强大物质基础。军工能力建设要坚持保障武器装备型号任务与强化基础相结合,重点增强核心能力,包括战略武器、关键主战装备的技术研究开发和总体设计能力,装备系统集成、测试和总装能力,以及关键分系统和专用军品配套研制生产能力。通过加大对重大军民结合高技术研究、产品研制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促进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发展。同时,要支持人才培养、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必需的条件及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