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定特种行业开业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批的,是否改变原来的规定由政府决定。
三、明确特种行业管理的职责。经营特种行业,安全工作要由行业自己负责,行业的负责人要承担维护国家利益、保障旅客人身财物安全和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人员的责任。为了充分发挥行业的自主权和积极性,要允许行业针对不同情况设置不同形式的治安保卫机构,建立各种形式的安全责任制,采用不同的内部安全制度,不要强求一致。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给予指导协助,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四、改进登记管理方法,严密登记管理制度。为了发现、控制违法犯罪活动和掌握流动人口的情况,凡经营特种行业的必须坚持登记制度。旅馆的住客登记,以掌握旅客基本情况为原则,登记方法应力求简化。接待境外旅游的宾馆、饭店,登记方法还要符合国际通用做法。刻字业对刻制单位公章要进行登记。刻制机关、团体、学校和国营企事业单位公章,须先到公安机关备案;集体、个体企业刻制印章,凭工商营业执照到刻字店刻制。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和信托寄卖行业对收购的物品要进行登记。
公安机关对旅店的治安管理,主要是检查督促和帮助旅馆落实安全制度,依靠行业治保积极分子,布建耳目,深入调查发现违法犯罪人员和可疑情况,有重点、有目标地及时进行查处。今后,对住店旅客一般不再进行普遍的查房、查铺。
公安机关要针对行业不同特点,研究改进查控违法犯罪人员的方法,改革旅馆不分大小一律送店簿的制度,支持和推广行业应用现代化技术设备进行管理的经验。公安机关与行业之间逐步组建报案、查缉犯罪分子的通讯网络。
五、要做好对行业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这是严密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关键。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依靠行业的党政组织,对行业中接待顾客等重要部位的验证登记员、估价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进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专业训练,使他们掌握专业知识,增强责任感,提高识别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能力。
六、充实特业管理力量,建立专业队伍。特种行业管理政策性、业务性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任务繁重,公安机关必须有一支足够数量的懂业务、懂政策、会管理的队伍。市、县公安局(分局)派出所都要根据行业的多少配备专业干警。大、中城市和特业比较集中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要建立相应的特业管理机构或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派出所分管特业的治安民警要象户籍警一样落实责任制。特业管理干警要进行专门训练,并保持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