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1:预防接种禁忌证明
本证明适用于入、出境人员中所需接种疫苗的禁忌症者或有疾病不适应接种者,卫生检疫医师可根据医学检查结果或由本人提供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办理预防接种禁忌证明。
编号22:留验/隔离证书
1.本证书适用于:①卫生检疫机关对染疫人,签发隔离证书,隔离时间填写根据医学检查结果而定。②对染疫嫌疑人。签发留验证书。留验时间根据传染病潜伏期时间长短而定。
2.本证书在留验、隔离期满后签发。
编号23:卫生处理通知单
1.本证书适用于对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邮包实施卫生处理前使用。
2.在附注上应注明卫生处理的名称、数量和时间等。
编号24:船舶卫生证书
凡申请电讯检疫船舶经卫生检疫合格的签发本证书。
编号25:卫生检查/处理申请书
1.本申请书用于需要进行卫生检查和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集装、废旧物品、行李和邮包等,并由申请人填写签字。
2.申请者应按表中要求逐项填写。
3.卫生检疫机关应对申请书项目进行检查,必须时核对载货清单。
编号26:卫生处理证书
1.本证书适用于由卫生检疫机关根据申请单位或个人申请的内容经卫生检疫机关检查和卫生处理后签发。
2.卫生检疫医师在签发证书时应注意正确填写项目、数量、处理方法、药剂和处理时间。
编号27:水质检验报告单
1.本报告单适用于国境口岸、交通工具的生活饮用水的检验报告。
2.理化指标、细菌指标必须按要求作出,其他项目可以根据情况和要求作出报告。
3.根据国家卫生标准作出卫生评价。
编号28:货物报验单
本单适用于入、出境货物在到达口岸前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向卫生检疫机关提交的书面检疫申请单证,卫生检疫机关应根据情况,给予检查或者处理后再放行。
编号29:检验报告单
本单适用于卫生检疫机关对水产品、水果、蔬菜、压舱水、废旧物品等样品,检验后签发的报告单。
编号30:灭蚊证书
1.本证书适用于对入、出境飞机实施灭蚊后,由卫生检疫机关签发。
2.药物标号——,指喷雾药瓶上的编号。
编号31:蒸熏证书
本证书适用于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物品,用蒸熏方法实施卫生处理后签发此证书。
编号32:进口废旧物品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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