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各卫生检疫所 现填写不规范或有文字错漏的单证表格,应按原证书日期给予换发新证,并将其复印件分别报送总所和原签发卫生检疫所。
八、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国境卫生检疫单证表格填写说明
一、填写单证表格的要求:
1.对外签发的检疫证应用中、英文对照,中文在上行,英文在下行,或中文在前,英文在后。
2.填写要用钢笔或毛笔、打字机、橡皮章的任何一种。字迹清晰,工整,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简体字。
3.日期顺序:日(阿拉伯数字),月(英语月份前三个字母),年(阿拉伯数字),时间用24小时制。
4.证书中交通工具名称、国籍、吨位数应与交通工具的注册证书相符。
二、填写证书说明:
编号1:航海健康申报书
1.本申报书适用于船舶实施入境检疫时由船方向卫生检疫机关提供的书面报告。
2.卫生检疫医师应对本申报书的内容逐项进行审查,有疑问或空项者应予询问后作必要的纠正或补填。
3.本申报书核查的重点应在本航次的停靠港口、日期及人员健康状况。
编号2:船舶入境检疫证
1.本证书适用于入境检疫时没有染疫的或不需要实施卫生处理的船舶。
2.发航港——,为本航次的第一港,装货港或本港的上港。
3.目的港——,为本航次的最后港。
4.签证的日期和签证时间——,指入境检疫的日期与时间,注意午夜跨日的填写。
编号3:船舶入境检疫证
1.本证书适用于入境检疫时需要实施某项卫生处理的船舶。
2.发航港——,同编号2所指的发航港。但发航港必须是与卫生处理有关港口之前的港口或疫港。
3.目的港——,同编号2所指的目的港。
4.判定是:没有染疫——,染有嫌疑——,染有——的船舶,划去二项,填写一项符合本船舶性质的检疫传染病和名称。
5.应受/已受,根据对本船舶的要求划去一项。
6.卫生处理事项:卫生处理事项内容应填写简单明确,有时间要求者应填明(一天以24小时计)。
编号4:船舶出境检疫证
1.本证书适用于实施出境检疫的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