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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对铁路施工企业办理信用保证问题建议的函的复函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对铁路施工企业办理
信用保证问题建议的函的复函


铁道部:
  你部[1990]铁财函字[1990]360号文《关于铁路施工企业办理信用保证问题建议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信用保证事项是银行的一种授信业务,它与贷款一样,银行要承担很大风险。为了把这项工作做扎实,我行参考各国银行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办信用保证业务的规定”,你部所属各类施工企业要求我行出具保函的有关事宜,原则上仍应按此规定执行。
  二、你部的经济效益好,信用程度高,经常性存款额多的施工企业在办理履约保证、投标保证、工程维修保证等事项时,可以根据保函项下的经济风险大小,保证期长短等具体情况,与经办行具体协商同意后,适当少交存保证金。
  三、请你部所属各施工企业,积极参与各地建设银行的信用评定工作,以便各行根据信用程度高低决定减收保证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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