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台胞解放前存款问题的复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台胞解放前存款问题的复函
(银复[1990]408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你行沪银办[90]0006号文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台胞解放前存款问题,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仍按照一九五三年政务院发布《关于解放前银行业未清偿存款给付办法》时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凡未办理登记的,不再受理清偿;已办理登记转入专户存储的,依当时规定给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