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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国发〔1991〕55号)


  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再次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这一决策,特做如下决定:
  一、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九十年代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非常关键的十年。进一步发展教育事业,推动科技进步是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并为下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基础的迫切需要。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和水平影响着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不仅是提高劳动者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建设,而且对于进一步巩固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必须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以来,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有了很大发展。到一九九0年底,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已发展到一万六千多所,在校生超过六百万人,同时全国建有就业训练中心二千一百余所,每年培训待业人员九十多万人;高中阶段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数之比已接近一比一,中等教育结构单一的状况有了较大改变。
  但是,目前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无论规模、规格和质量都还不能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仍然是很薄弱的环节。社会上乃至一些部门和地方的领导中还存在着鄙薄职业技术教育的现象;职业技术教育的有关法规和配套政策不健全,管理体制尚待进一步理顺,资金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服务体系很薄弱;教育内部的改革和建设亟需加强,高水平的示范性骨干学校数量还太少,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有些方面与社会需要结合得不够紧密等。这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认真研究解决。
  因此,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广大教育工作者及社会各方面,从国家的全局和民族的未来出发,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技术教育战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采取有力的措施,齐心协力地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二、积极贯彻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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