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口头挂失5天或异地口头挂失15天内,须补办正式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将自动失效;正式挂失7天后方可办理补发新卡或销卡手续。
持卡人遗忘牡丹灵通卡密码,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牡丹灵通卡,向发卡银行书面申请密码挂失,密码挂失7天后方可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生效,挂失生效前或挂失失效后持卡人因遗失牡丹灵通卡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牡丹灵通卡基本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并由发卡银行依法代扣缴利息税。
牡丹灵通卡相关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并由发卡银行依法代扣缴应纳税账户存款的利息税。
第八条 持卡人可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动柜员机、发卡银行营业网点查询账户余额等信息,发卡银行不向持卡人寄发对账单。
第九条 持卡人凭卡在自动柜员机上办理业务时,因机器故障或操作失误造成自动柜员机吞卡的,可在吞卡后3个工作日(从吞卡次日算起)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可以证明为卡片持有人的材料到自动柜员机所属银行办理领卡手续。逾期未领的,自动柜员机所属银行有权按规定程序处理。
第十条 牡丹灵通卡不设有效期,如卡片损坏,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办理换卡手续。
第十一条 牡丹灵通卡持卡人需缴纳年费,每卡每年10元。首年年费在开卡时由发卡银行直接收取,以后每年的年费以首年的年费收取日为基础,由发卡银行从牡丹灵通卡基本账户自动扣收。
持卡人开办或补换新卡需缴纳手续费5元。
持卡人办理正式挂失,需缴纳挂失手续费每卡每次10元。持卡人解除挂失,银行不退还挂失手续费。持卡人办理牡丹灵通卡密码挂失,需缴纳挂失手续费每卡每次10元。
持卡人在异地支取现金或转出至个人账户,须按交易金额的1%支付异地取款或转账手续费,最低1元,最高50元。在异地办理存款业务,须按交易金额的0.5%支付异地存款手续费,最低1元,最高50元。
持卡人使用境内其他金融机构自动柜员机取款,每笔需支付跨行交易手续费2元,使用香港、澳门地区自动柜员机取款,每笔需支付跨境交易手续费10元。在境内异地其他金融机构或香港、澳门地区自动柜员机取款,还需按前款规定支付异地取款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