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840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0700公顷,缓冲区面积22300公顷 ,实验区面积31000公顷。保护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境内,范围在东经106°53′-107°40′,北纬37°37′-38°03′之间。保护区分为南北两区,南区界线东由北马坊起沿宁陕边界至四尔滩为界,南从郭家大井东沿杜记圈、要冰洼、张记场、长山子、甘洼山、路家红庄、刘窖头村北到郝家台、北马坊至宁陕边界。西界从郭记大井沿盐兴公路至官滩,向东沿康庄子、汪水塘、马千湖、野湖井、红山沟至曹泥洼为界;北区南界从苟池西畔南沿经得胜墩、杨寨子、宛记沟、东冒塞子、下海牛滩、杨记圈、苏记沟、安定堡、张步井至高沙窝。西界从高沙窝起经余庄子、英雄堡、陈记壕。北界沿长城至张记台向东沿官记圈沟、大井接宁蒙边界至宁陕蒙三省交界处。东界从宁陕边界苟池西畔起沿宁陕边界至宁陕蒙三省交界处。
(二十二)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9542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80382.6公顷,缓冲区面积181995.8公顷,实验区面积33041.6公顷。保护区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和轮台县境内,范围在东经84°15′-85°30′,北纬40°55′-41°15′之间。东至纳斯尔库勒,以尉犁县辖区53、54、55、51、59林班为界;南至喀赞却可提,以尉犁县辖区的56、57、58、52、60、59林班为界;西至桑塔木,以轮台县辖区1林班、尉犁县辖区10、27、56林班为界;北至拉依达里亚,以轮台县辖区1、2、3、4、5、6、7、8、9林班为界。
二、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分区以附图为准,文字描述作为参考。
三、按照公布的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抓紧组织开展保护区的勘界和立标工作,标明区界,并向社会公告。
四、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的要求,加强对保护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就解决保护区的土地权属,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与当地经济发展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高标准地将自然保护区管理好、保护好、建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