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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出版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局《批复<照相排字成像要求>国家标准函》的通知

文化部出版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局《批复
 <照相排字成像要求>国家标准函》的通知
 (1983年12月5日)


  现将国家标准局文件《批复<照相排字成像要求>国家标准函》,转发给你们,希贯彻执行。《照相排字成像要求》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新华书店发行。
  附业经批准为国家标准的《照相排字成像要求》的报批稿壹份。

       附:国家标准局批复“照相排字成像要求”国家标准函
             (1983年11月22日)

  你部报批的“照相排字成像要求”国家标准草案,业经批准为国家标准。标准编号和名称为:GB3937--83照相排字成像要求。自1984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655.287
       照相排字成像要求          GB3937--83
  Imaging Requirements of Phototypesetting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照相排字工艺成像在感光片上的汉字要求。
  1  成像要求
  1.1 照相排字以“级”为文字大小的计量单位,正方形文字的边长等于0.25毫米乘以级称,级以“J”表示。一级为0.25毫米。
  1.2 级称规定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20   22
   24 26 28  30  32 34 36    40   44
   50 60 70  80  90 100
  1.3 成像后各级字面公称尺寸及公差按下表。
  字面公称尺寸--照相排字机字版或字库中表征字面大小的正方形框叫做标准方框,照排成像后理想的各级标准方框的边长为各级字面公称尺寸。
  1.4 照排胶片上成像的透射密度为2.2--2.3。
  1.5 分辨率:6级--50级为每毫米25线对;
          60级--100级为每毫米20线对。
  2  检验方法
  2.1  下述方法适用于手动照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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