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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1.担任编辑职务(或出版专业人员中级职务,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担任编辑职务2年以上;
  2.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著译(或编辑了一批好书),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能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问题,指导编辑工作(负责技术编辑或校对方面工作的副编审要能培养该专业的专业人才);
  4.经考察表明,能履行副编审职责。
  四、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编审职务:
  1.已能熟练地履行副编审职责,担任副编审职务5年以上;
  2.科学文化知识广博,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著译;
  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指导专业进修和完成重大编审任务,工作中有较大贡献;
  4.经考察表明,能履行编审职责。
  第五条 技术编辑人员的任职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技术设计员:
  1.高等学校专科毕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一年见习期已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排印常识,能完成一般的专业工作任务。
  二、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助理技术编辑:
  1.担任技术设计员职务5年以上,或高等院校专科毕业担任技术设计员职务2年以上;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能独立完成专业工作任务,解决专业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了解出版印刷业务,熟悉常用外文字体。工作有一定成绩。
  三、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技术编辑: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担任助理技术编辑职务5年以上;
  2.具有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能熟练地完成专业工作任务,较好地解决专业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熟悉出版印刷业务。工作成绩显著。掌握一门外语。
  第六条 校对人员的任职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三级校对:
  1.高等学校专科毕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一年见习期已满,高中毕业从事校对工作2年以上;
  2.初步掌握校对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排印常识。能初步处理校样中的有关问题,按照质量、数量要求完成一般校对任务。
  二、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二级校对:
  1.担任三级校对职务5年以上,或高等院校专科毕业担任三级校对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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