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库存商品分年核价和滞销书的处理
1.库存图书(古旧书、进口外文书、港台书除外)实行按出版(印刷)年度分年核价,即按库存图书码价分年提取提成差价,其标准是:当年的不提,前一年的提取10%,前二年的提取20%,前三年的提取30%,前四年的提取40%,前五年和五年以上的提取50%。
2.为均衡负担图书分年核价损失,并较好地解决处理滞销书的资金来源,采取预提提成差价的办法。企业按规定的标准预提提成差价时,其会计分录是:
借(增):销售费用(或调出费用)--商品损耗
贷(增):提成差价
3.按规定处理滞销书时,损失额全部冲减提成差价,其会计分录是:
借(减):进销差价
借(减):提成差价
贷(减):库存商品
4.每年必须分年盘点库存商品一次,一般在第四季度(十、十一、十二月任选一月)进行。按盘点应提取的提成差价大于帐面结存的提成差价,其差额应一次补足,其会计分录是:
借(增):销售费用(或调出费用)--商品损耗
贷(增):提成差价
5.滞销书处理后的残值变价收入,冲减销售费用(或调出费用)--商品损耗。
6.古旧书、进口外文书、港台书采取提取呆滞损失准备金的办法,其标准一般为销售码价1.5%,或调出码价3‰。处理这三类滞销书的损失,在呆滞损失准备金列支。
(三)寄销代管商品和期进、期销商品的核算
1.凡发货即收款的寄销、初版试销图书,因同样占用流动资金,平时难于区分,应与征订包销图书同样处理。
2.凡不是发货即收款的,由出版社交由发货店或销货店寄销或代管的图书,只在表外科目寄销代管商品按委托单位登记。一般采取“实销实结”办法,在调出、销售时,应即转作购进或调入,并向委托单位支付货款。
3.为平衡印刷和运输力量,对季节性的年画、课本等采取预印、预发和定期结算货款的办法。在未到结算期前,预收的季节性商品只在表外科目期进商品登记,到结算期一次转作购进或调入;预收的季节性商品又转发出去的只在表外科目期商品登记,到结算期一次转作调出或销售。
(四)关于多种经营的核算
新华书店开展多种经营,除兼营业务规模较大有条件实行独立核算者外,都与发行业务合并核算,并按下列原则处理:
1.凡经营图书以外商品购销的,亦按商品进销处理。为使与图书的码价核算相一致,非图书商品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售价大于进价的差额列为进销差价。
2.凡经营商品购销以外的业务,收入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处理,支出在收入中冲减。
(五)关于出租图书业务的核算
供出租的图书从库存商品中拨出后,改在出租商品科目按实价记帐。在其他应付款科目里,设置租书保证金、租书租金两个明细科目。租书保证金属于暂收款性质,收退出租图书时,须退还给读者;因出租图书损坏转作赔偿金时,视同租书租金。租书租金在等于或小于出租商品实价时,视为出租商品的备抵,不作为租书业务收入;大于出租商品实价时,其超过部分转作其他业务收入。
二、固定资产的核算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各种劳动资料。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按原价(即建筑安装或购置该项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及固定资产管理卡片,明确保管责任。
固定资产的折旧,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下列折旧率:
(一)一般采用分类折旧率,所有固定资产除已入帐的土地不计折旧外,分为房屋设备和机具设备两类,房屋设备的折旧率一般为4%,机具设备的折旧率一般为10%;
(二)有条件的可以采用个别折旧率,分别按使用年限经批准后确定;
(三)机具设备不多的,采用综合折旧率,一般为5%。
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的提取、使用和解交,以及固定资产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和变价收入,均通过专用基金--更新改造基金科目核算。
新华书店的固定资产,一般不提取大修理基金。修理固定资产的费用,实行计划管理,按实际开支,列入商品流通费。费用数额较大的可以分期摊销。
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核算
(一)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不满1年或单位价值低于500元的各种用具。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下的一次列入商品流通费,不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新华书店的低值易耗品不分在库、在用,都在购入和报废时各分摊50%。低值易耗品按原价记帐,摊销部分另以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反映。
帐外低值易耗品应重新清理入帐,均按原价同时记入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不再增加流动基金。
(二)包装物是指书店用于包装、捆扎图书需要的纸张、绳索、麻袋、木箱、塑料带等,按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即包装物的购进原价加采购运费和加工费、修理费)记帐。在包装物上加印宣传图书内容的印刷费,可直接以宣传资料费出帐,不包括在包装物实际成本内。销货店购买小量包装物,如门市用的细绳和纸张等,可直接以包装费出帐,不在材料及包装物科目核算。
四、应付工资的核算
应付工资是核算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应计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以及不论是否在费用开支,都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其借(减)方发生额反映实际发放数,贷(增)方发生额反映应发工资数。关于调整减少应付工资总额的会计事项,都用红字记入贷(增)方,使贷(增)方发生额正确反映工资总额。
五、专用基金和上级专用拨款的核算
(一)专用基金科目设置下列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