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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华书店统一会计制度[失效]

  (三)利润(亏损)表(会发02表)
  1.本表反映在月份、年度内利润(亏损)的构成和分配情况。
  2.本表本月数、本年累计数栏分别填列各项目的本月和自年初至报告月的实际发生数。
  3.本表1至7行反映销售利润(亏损)构成,8至14行反映调出利润(亏损)构成,7行、14至18行反映利润(亏损)总额构成,19至31行反映利润分配情况。
  4.本表补充资料一反映销售收入和销售折扣的明细数字。补充资料二“年度主要计划指标”应为最后核定数,未核定前应为最后上报数。补充资料三反映税利实际交纳数,即本年补交上年的和交本年的所得税和利润(税后利润)。补充资料四、五根据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明细记录分析填列。补充资料六只在汇总报表中填列。
  (四)商品流通费明细表(会发03表)
  1.本表反映在三、六、九、十二月份及年度内的各项费用情况。
  2.本表本月数、本年累计数栏分别填列各项目的本月和自年初至报告月的实际发生数。
  3.本表按销售费用和调出费用分别填列。
  4.费用率的计算分别以销售码价、调出码价为依据,公式如下:
  销售(调出)费用率=销售(调出)费用÷销售(调出)收入×100%
  5.本表补充资料一“年度费用计划指标”应为最后核定数,未核定前应为最后上报数。补充资料二根据应付工资科目贷(增)方发生额分析填列。补充资料三为工资总额减除按规定不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各项以后的数额。补充资料四应包括的职工人数,其口径与统计制度规定一致,平均人数的计算方法与定额及全部流动资金平均余额的计算方法相同。
  (五)专用基金及专用拨款表(会发04表)
  1.本表反映年度内各种专用基金和上级专用拨款、呆滞损失准备金的增减使用情况。
  2.本表各栏各项目根据专用基金科目、上级专用拨款科目和呆滞损失准备金科目的明细记录分析计算填列。
  3.本表第3行从费用提取数,在更新改造基金栏反映留用的折旧基金,在职工福利基金栏反映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在呆滞损失准备金栏反映从费用提取的进口外文书、古旧书、港台书的呆滞损失准备金。
  4.本表第22行未完工程支出反映生产发展基金、更新改造基金、上级专用拨款等的年末数中,已用于未完工程的材料、预付款。年末数减除未完工程支出即为结余资金。
  (六)库存商品盘存帐存对比表(会发05表)
  1.本表反映库存商品的分年盘存和与帐存对比及其差异情况。
  2.本表根据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提成差价科目余额结合统计核算所得的分类和数量填列帐存数,根据实地盘点的汇总数填列盘存数。
  3.本表在实际盘存日编制,汇总单位对不同盘存日的基层报表均照汇总,不调整到同一日期。
  四、会计报表其他规定
  (一)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一般规定如下。
  (二)会计报表的受表单位,一般为开户银行、监交的财税机关和上级单位。省级汇总会计报表应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新华书店总店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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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报期    │   单位会计报表    │  省级汇总会计报表  │
├─────────┼─────────────┼────────────┤
│  月报     │   月终后5日内     │  月终后15日内   │
│  年报     │   年终后20日内    │  年终后40日内   │
└─────────┴─────────────┴────────────┘
</font>

  (三)编制六月份和年度会计报表时,应随即报送上半年和全年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计划和各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主要经济指标,资金增减变化及经济活动情况,总结企业经营管理的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第四章 会计核算的若干规定

  一、商品流转的核算
  (一)商品流转有关科目的运用
  1.商品流转,包括购、销、调、存四个环节,这是新华书店的基本业务。对基本业务实行“码价核算制”。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按照码价记帐;码价高于实际进价(成本价)的差额,即购进或调入折扣,另外设置进销差价科目。进销差价科目是库存商品科目的调整科目,在借(增)记库存商品科目时,一般都应贷(增)记进销差价科目,反之亦然。
  2.商品购进、调入,都以验收入库为准,凭入库通知单或包装单记入库存商品和进销差价科目。货款已付而商品尚未到达和尚未验收入库的,属于在途商品,在途商品科目以支付货款的实价记帐。
  3.商品销售、调出,平时都不直接贷(减)记库存商品。另外设置销售收入科目和调出收入科目,也以码价记帐;销售、调出图书的码价与实际收回书款的差额,在销售折扣科目和调出折扣科目记载。月终根据销售、调出的总码价,按照省级店规定的成本计算方法计算出销售、调出成本,一次贷(减)记库存商品科目和借(减)记进销差价科目。
  4.商品其他收发,如报废、降价、盘亏、盘盈等,都在发生时直接记入库存商品科目和进销差价科目。
  5.库存商品应根据健全商品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按存货部门实物负责人设置明细科目。
  6.销售收入应设下列明细科目:
  零售 指直接售给居民和机关团体的销售,包括不给折扣,只付少量手续费的委托代销。
  代销 指所有权不转移,按实销结帐的代销户的销售。
  批发 指对经销户(包括国营商业、供销社和集体、个体书店)的批发销售。
  销售折扣应相应地设下列明细科目:零售折扣、代销折扣、批发折扣、核算各该销售实际收入低于码价的差额。
  7.商品调入后按原折扣退回给发货店或调剂给其他销货店,都作冲减调入处理。商品调入后再转发给所属销货店,并有进销差价收入的,都作调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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