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城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暂行办法[失效]

  五、学习驾驶员须在教练员指导下,按规定时间、路线学习驾驶车辆。教练车必须悬挂教练车号牌。
  六、学习驾驶员学习驾驶的期限,不得少于下列规定:
  大客车、无轨电车:八个月,一百五十驾驶操作小时;
  其他汽车:六个月,一百二十驾驶操作小时;
  二、三轮摩托车:二个月,六十驾驶操作小时;
  大型拖拉机:四个月,八十驾驶操作小时;
  小型及手扶拖拉机:三个月,六十驾驶操作小时;
  轮式自行专用机械:二个月;
  轻便摩托车:不限。
  学习驾驶员学习期满后,可申请报考实习驾驶员。
  第四条 初考考试规定
  一、报考机动车驾驶员应考科目视报考车种而定,其规定见附件一。考试科目的顺序如下:
  1.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常识;
  2.机械常识;
  3.场内驾驶;
  4.道路驾驶。
  二、在考试过程中,任何一项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进行,但及格科目成绩予以保留,并允许在《机动车学习驾驶证》有效期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的,考试终止,成绩不再保留。如要求继续考试,需三个月后重新报考。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1.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常识:以交通法规为主,并要求掌握在各种气候、复杂道路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安全驾驶常识。考试大纲见附件二。
  考试采用笔试。试题用择一、填空、判断、问答等形式组合,要求选题面广,包含驾驶员应知应会的内容。每次考试最少五十题,考试时间为六十分钟。
  2.机械常识:以学驾驶车类的机械原理为主,包括主要机件构造、作用及常见故障的排除和一般车辆保养常识。考试大纲见附件三。
  考试方法、时间与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常识考试相同。
  3.场内驾驶:在场内设桩和划线组成场内驾驶图,要求驾驶员按照不同车型规定的图形式样完成驾驶操作。主要考察驾驶员在驾车中,各项基本操作的熟练程度,前进、倒车、转弯的判断和控制能力。考试时除拖拉机带挂车外,一律采用单空车。如一次不及格允许接连再考一次。各种车型场内驾驶式样见附件四。
  4.道路驾驶:在城市有代表性的街道上进行,有条件的可结合场内模拟设施进行。路考全过程中,应有起步、停车、转弯、调头等;道路条件应具有信号灯、标志、示意线、上坡、下坡、弯道、桥梁、涵洞等。除拖拉机路考须带挂车外,其余一律采用单空车。路考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行车里程不得少于三公里。
  四、考试及格标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