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和文物走私活动。 因多头经营、盲目竞争,大大刺激了私自挖坟掘墓和投
机倒把活动的恶性发展。
为了控制文物出口和改变文物市场的混乱状况,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坚决落实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国务院批转外贸部、商业部、
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商业管理和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政策的意见的通知①的规定,真正做到文物商业统由文物部门归口经营,统一收购,统一价格。其它部门应立即停止收购文物。文物管理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文物市场管理办法,取缔黑市,坚决打击文物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文物商店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商业手段来收集和保护流散在社会上的文物,它是文物管理事业的一部分,不是一般的商业部门。因此,要克服单纯营利思想,做好珍贵文物的收购工作,首先为博物馆充实藏品。同时,文物商店要努力扩大经营范围,一方面,积极配合旅游,做好对来访外宾的销售业务;另一方面,要恢复和建立面向国内群众的文物销售业务,以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并为国家增加收入。
2.出口文物必须严加控制,坚持"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 文物出口的方向,要逐步减少向国外市场批发,逐步增加在国内市场零售,有计划、有控制地供应来我国访问、旅游的外宾,为国家创造较高的外汇。同时,大力加强文物复制品的制作与外销工作,逐步减少文物真品的出口。
鉴于文物出口业务的特殊情况,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搞清目前文物商店和外贸部门库存的文物品种与数量,统一考虑,严格控制和逐步减少每年文物出口的数量,对于国内存量已较少的文物品种,应即停止对外批发。有关改进文物出口业务的具体问题,拟根据国务院批转外贸部、商业部、
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商业管理和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与外贸部门协商解决。
三、 合理增加文物经费
这几年来,文物经费虽然逐年有所增加,但是,由于过去基数很低,一九八0年全国文物经费预算为四千多万元(图书馆经费已除外),在全国财政开支预算中占比重很小。这同我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地上地下文物十分丰富的文明古国保护和发展文物事业的需要极不相称。而且这项经费 ,还常被挪作他用。不少地方 ,除人员工资和日常行政开支外,业务经费极少,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文物事业在城市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然而,在各地城市维护费中,却不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费用,以致许多重要的古建筑、石窟寺等长期失修。由于文物事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很少,不少文物保管单位连库房等必不可少的条件也不具备,各级博物馆的库房条件也很差。这种状况如果长期继续下去,势必对祖国文物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这种损失,甚至很难用金钱来估计,后果是严重的。
现在,财政体制正在改革,各项事业经费不再戴帽下达,而由地方统一安排。今后的文物事业经费主要依靠地方解决。我们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