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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
 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1]9号 一九八一年一月十日)


  现将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请示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研究贯彻执行。

        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请示报告

  去年五月间,中央书记处讨论了文物、博物馆、图书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和决定,并要我们就一些方针政策问题向中央写个专题报告。我们在去年六月召开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传达了中央的指示,并就制止文物破坏,控制文物出口,增加文物经费,培养专业人才,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健全文物管理体制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由于这些问题长期末得解决,给文物工作带来很大损失和困难。因而及时地、正确地解决问题,是加强文物保护,发展文物事业,更好地为四个现代化服务的重要条件。会后,我们又就这些问题进一步作了研究,并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这些问题和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坚决制止破坏文物的现象
  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煽动极左思潮,打着所谓“破四旧”的旗号,使祖国文物遭受了一次空前的浩劫。由于极左思潮的流毒尚未肃清,由于我们宣传不够,社会上不少人对保护文物的意义认识不足,目前继续破坏文物的状况在许多地区依然严重,主要表现势:"一些古建筑(包括长城在内)被任意拆毁,古墓葬、古遗址被任意挖掘或平毁。而且有的是由一些部队、机关、公社等单位领头造成的,文物部门制止无效。②不少博物馆收藏文物,由于库房和设备严重不足,长期露置在院中或棚下,风吹雨淋,造成严重的自然损坏。有的名贵书画,由于存放条件太差,也发生潮霉。文物的安全缺乏保证。③有些新出土的重要文物,因管理制度不严,被非文物单位或私人占有,甚至流失。④许多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长期被机关、部队、工厂、学校不适当占用,或改为仓库和家属宿舍;有的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或附近,任意增盖新建筑,弄得面目全非。
  为了迅速制止这种严重情况,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动员各种宣传手段,包括报刊、电影、电视、图书、招贴画等,大力开展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使"保护祖国文物,人人有责"的思想真正深入人心,把党的政策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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