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确认识城市规划的地位和作用
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依据。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城市规划工作是一项科学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要预见并合理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作好环境的预断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矛盾,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骨肉”协调、环境优美的综合效果,为城市人民的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要清除极左思想的影响,纠正那种不预生产力水平、急于缩小和消灭城乡差别,只抓生产,不抓生活,不要城市规划,不讲环境保护的错误作法,正确认识城市规划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重要地位和作用,新生客观规律,自觉地以规划指导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二、明确城市发展的指导方针
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是我国城市发展的基本方针。国内外经验证明,城市规模过大,带来许多难以解决的弊端。我们一定要严格控制大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规模。今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建大中型工业项目。发展经济,主要应靠挖潜、革新、改造,或组织跨省、跨市公司,以及举办联合企业。
要合理发展中等城市,我国的中等城市数量较多,分布较均衡,在协作条件、技术力量、交通运输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基础。利用这些城市的现有条件,有选择地搞一些工业项目,有利于争取建设时间,提高经济效果。但要注意,一般不要使其发展成为新的大城市。
要积极发展小城市。我国现有3300多个小城镇,其中设市建制的有105个。依托小城镇发展经济,有利于生产力的合理布局,有利于就地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有利于支援农业和促进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利于控制大城市的规模。从长远看,对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也有重要的意义。今后,应当通过经济建设发展小城市。国家安排新建项目,应优先在设市建制的小城市和资源、地理、交通、协作条件好的小城镇选厂定点。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周围有计划地建设卫星城。把少数确需安排在大城市的新建项目和需从市区迁出的工厂放到卫星城去。建设小城市和卫星城,规模要适当,人口一般以一、二十万为宜。发展经济,要注意适当安排男女职工的比例,便于更多的人数就业、定居。对其它城镇的建设和发展,也要加强指导,搞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