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的几点建议的通知
(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日)
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关于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的几点建议》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大力协作,总结经验,妥善解决防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宣传麻风病的防治知识,切实把麻风病的防治、管理工作做好。
卫生部关于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的几点建议
麻风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和沿海地区。经过三十年的防治,病人显著减少。
但在十年动乱期间,专业机构有的被解散,人员下放,麻风病院、村管理紊乱,造成一些地区病人增多。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对防治麻风病的科学知识宣传不够,造成了群众对这种病的恐惧心理,严重地影响着防治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十年来, 我们没有在群众中公开宣传过麻风病的科学知识与防治方法,干部、群众,包括医务人员至今仍严重地存在着一个“怕”字。由于人们怕麻风病的传染,防治机构只好建在远离城镇的海岛或深山,没有公路,缺乏交通工具,没有水电,病人的口粮、生活用具都要到几十里上百里外肩挑背驮,交通、水电和病人的口粮、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等都极为困难。
麻风病院、村数量少,同时,又不能充分合理利用。现有的机构只能收治瘤型即有传染性的病人,其余大量结核样型病人,实行不住院治疗,出院后的病人还需在家继续巩固服药。但由于群众怕麻风病人传染,只要知道是麻风病人,就哄走赶走,严重影响工作开展。
2.医疗技术力量薄弱,医务人员待遇低、受歧视。
长期以来,专业人员在极度困难的条件下进行工作,许多方面受歧视,受限制。同学亲友不愿接近, 出差时旅馆不肯接待,子女上学、招工、参军受影响;年轻的找不到对象,学习、进修、提高的机会很少。甚至把犯了错误或有“问题”的人分配到麻风病院、村作为惩罚手段等,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
3.麻风村的管理分工亟待落实。
目前对工人、干部、军人中的麻风病人,由卫生部门管的麻风病院收容,农民中的病人由麻风村收容。 麻风村在管理上有三种形式:一是卫生部门管,经费由卫生事业费开支,病人生活费由民政部门补助。问题是有的生活费标准偏低,有的没有补助,因而造成病人生活困难。第二种是民政部门管,问题是有的麻风村卫生人员少,甚至没有,病人的治疗工作跟不上。第三种是卫生、民政部门共管,民政部门派行政管理人员,卫生部门派医务人员,但互相配合不好,有的出现谁都不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