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中国科协、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和《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由中国科协和科技部担任牵头部门,教育部、农业部、广电总局、林业局、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等部门为责任单位。为了做好该项工程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的任务和要求,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全国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科普服务。通过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基础建设,为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
1.制定重点科普创作选题规划。对部分优秀选题进行重点扶持或资助。以推介、倡导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重点选题的创作。(各成员单位)
2.加大奖励和扶持优秀原创科普作品力度。研究优秀科普作品奖的有关工作,扩大国家科技进步奖中科普奖项范围。(中国科协、科技部)
3.根据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需要,开发一批公共科普资源。支持从事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团体和人员参与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加强科技、教育界与媒体合作,扶持科普类广播、影视内容的开发和制作。(各成员单位)
4.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和进修活动,提升科普书报刊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专职科普工作者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