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公证处为申请人办理公证事项,应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公证费,公证处发给正式收据。
公证员不得私自收费。
第三条 办理本规定所附《公证费收费标准表》以外的公证事项,各地公证处可比照类似的项目酌收公证费。
第四条 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时,遇有下列情况可减、免收费:
(一)办理抚恤金(或劳工赔偿金)、劳动保险金的证明;
(二)办理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证明;
(三)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人民公社证明申请人确实经济困难无力负担者;
(四)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者。
第五条 本规定所列收费标准系按人民币计算,如申请人交纳外币,可按当时中国银行牌价折合人民币收取。
公证费收费标准表
项目 公证事项 收费标准(件) 说 明
1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收 ①中外合资企业、国外投资
养、身份、经历、学历、遗嘱、 5元 企业有关协议文书收费按企
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 业投资的规模等具体情况酌
2 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 5元 定。
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 ②继承、遗赠、赠与域外财
3 证明中外合资企业、国外投 50元至 产按调入外汇时的金额总数
资企业有关协议文书 100元 的比例收费。疑难复杂的证
4 证明商标注册 50元 明,可酌情增收,最高不超
5 证明抚恤金(劳工赔偿金) 过5%。
、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 2元 ③遗赠、赠与的对象系我国
学金 政府、团体、企业、事业单
6 证明经济合同(契约);证 3‰,最 位或人民公社的财产按件收
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 低5元 费,每件收5元,由受赠单
7 证明财产继承、遗赠、赠与 2%,最 位承担。
申请人收入金额总数:(1)不 低5元 ④公证机关转请翻译单位翻
满1万元(2)1万元以上 3% 译者,由申请人直接向翻译
8 译文本(正本) 2元 单位交纳翻译费。
9 公证书(或译文本)副本 2元 ⑤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按年
10 翻译 3元 计收。保管时间不足1年的
11 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 2元 按1年计收。
12 已受理立卷中途撤销的 2元
13 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 1元至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