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证律师司转发外交部领事司《关于旅法归侨办理养老金手续事》的函
([81]司公字第73号 1981年4月27日)
浙江、广东、广西、江苏、甘肃省,北京、天津、上海市司法厅(局):
我驻法国大使馆领事部就旅法归侨办理养老金手续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整理出了“法国对办理养老金手续的有关规定”,并为加强这一工作建立了必要的制度。他们还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我们认为,我驻法使馆领事部所提建议对国内各有关公证处搞好这项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现将上述来函及法方规定抄送你们,请你们督促检查有关公证处按我驻法使馆领事部的建议和法方规定,及时为旅法归侨办理所需证明,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报告我司。
附件:1.(81)领认文字第096号(略)
2.(81)法领字第39号
3.法国对办理养老金手续的有关规定
4.领取养老金的归侨名单(略)
附件2:
驻法使馆领事部关于归侨养老金的若干问题和建议
(1981年1月18日) (81)法领字第39号)
外交部领事司:
现将我们在办理旅法归侨养老金的工作中所遇到的若干问题和我们的建议报告如下:
一、二略
三、我们的做法和建议:
……我们的做法与建议如下:
1.华侨回国养老之前,使馆要求他们把养老金手续办妥,并把其养老金机关的名称地址、档案编号留在使馆,同时,我们给他开一封介绍信,华侨回到家乡后,便持此介绍信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健康证明和定居证明;
2.我馆为每个归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列出了“领取养老金的旅法归侨名单”,该名单分别寄给领事司和中国银行各一份,当某归侨未能及时向我馆提供“健康证明”时,我们尽快将其编号和姓名告知领事司或中国银行,请求调查并催办有关证明;
3.略
4.建议各有关公证处对自己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归侨情况作到心中有数,为他们设立档案,包括他们的姓名、住址、电话,并把他们每季度办理“健康证明”的情况进行登记,当发现归侨未按时来办证明时,可以主动与归侨及其家属或归侨所在的生产队、派出所联系,督促他们及时办证明。办理健康证明,原则上应坚持本人亲自去办;由侨眷代办的,应凭归侨的户口本或所在生产队、派出所的证明信;对极个别有困难的特殊病、老归侨,公证处也可派员登门拜访;
5.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