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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应急准备与辐射防护专项检查报告的函

  三、检查结果

  通过相关文件和现场检查,检查组认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的应急准备与辐射防护组织体系基本健全,岗位责任比较清晰;应急准备、辐射防护及相关执行程序文件基本齐全,能够按照国家核安全法规的要求及时地对有关文件进行升版和修订;应急办公场所、人力资源配备基本齐全;应急设施、设备、辐射监测报警系统、辐射环境监测及通风系统基本有效;逐级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培训计划,有相应的培训记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应急计划及相关程序修订后未及时报国家核安全局备案;

  (二)新的辐射防护标准颁布后,未及时按照新标准修订辐射防护管理规程;

  (三)文件管理不够规范,如:版本不统一,记录有缺项;

  (四)应急通讯设备不够完善,如:院应急办仅有一台应急传真机;

  (五)核设施室内的应急撤离标志不够明显;

  (六)辐射防护用品管理不够规范;

  (七)未对院、所应急指挥组成员进行应急准备与辐射防护职责的专项培训。

  四、整改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2006年内对应急计划及相关执行程序进行修订并报国家核安全局备案;

  (二)尽快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修订辐射防护管理规程,并保持全院辐射防护管理目标值的一致性;

  (三)增加应急通讯设备,保证其冗余性;

  (四)加强文件管理工作;

  (五)补充完善应急撤离路线标志;

  (六)加强辐射防护用品的管理;

  (七)进一步明确应急准备与辐射防护各级组织的职责、分工及接口,加强监督和管理,以保证应急准备与辐射防护工作的有效性;

  (八)进一步加强应急准备与辐射防护相关执行程序实施的有效性;

  (九)进一步加强卫生出入口的管理

  (十)加强对院、所应急指挥组成员的培训,加大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力度,尽快形成较为正规的培训教材,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应急准备与辐射防护意识。

  检查组成员

  李京喜 国家环保总局调研员

  张琳国 家环保总局项目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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