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管理不善、监管不力有关问题的通报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2月20日)
2005年8月份以来,群众陆续来信反映我省纳雍县在新农合试点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经查,主要存在以下事实:
一、筹资退补(即先交钱后退钱),违背国家新农合政策。纳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于2003年11月启动,由于地理环境特殊、宣传力度不够等原因,筹资难度较大。为提高参合率,该县筹资时间一直持续到2004年9月。而在2005年筹资工作中,县政府将2004年流水式筹资转变为按自然年筹资,即在2004年12月31日完成2005年筹资工作,统一缴费时间。由此出现了部分农民交了费未享受满一年的问题,为兑现承诺,在没有向省管理部门请示汇报的情况下,县政府于2004年11月28日下发了《关于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实行退补的通知》,自主实行了由财政拨款对2004年未享受完月份的农民按参保月份减1的方式向参保农民退补参保金,退补经费由各乡镇财政先垫资退补,再由县财政统一审核后下拨到各乡镇。
二、体检工作组织落实不好,质量不高,完成不及时,导致合作医疗资金使用不善等问题。纳雍县是全省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由于补偿设计过于保守、封顶线过低、就诊可补偿范围过窄等原因,参保群众受益人数较少,2004年全年合作医疗资金沉淀过多。考虑到增加受益面的问题,县决定对所有参合农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2004年12月,县合医办由大病统筹基金中统一按人均6元预拨给25个乡镇体检费累计1981210元,用于对2004年所有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由于部分乡镇卫生院有条件开展“三大常规”检查但没有及时开展;一些卫生院确实因条件简陋而无法开展“三大常规”体检,只进行了简单的听诊、测血压等常规体格检查,但体检费仍然一律定为人均6元;县合管办在体检工作开始后对此项工作组织督查不力,导致一些乡镇体检任务未及时完成、体检质量不高、体检项目不全。截止到2005年9月,全县参合农民应进行健康体检和建立家庭健康档案人数为338614人,只完成230256人,占体检人数的67.9%,没有及时完成体检工作,没有完全达到体检的目的,客观上也造成使用了合作医疗资金而相当部分农民没有受益的状况。
三、管理不善,监管不力,致使个别乡镇卫生院造假套取合作医疗资金。纳雍县沙包乡卫生院副院长闵煦在主持工作期间,于2005年2月未按报批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违规在沙包乡街上村开设二门诊,并将二门诊以每月2500元承包费承包给本院医师张奇、李治二人。承包后,张、李二人向闵反映完不成承包任务。为完成承包任务,闵授意张、李二人用23名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对象的名单,采取弄虚作假、医少报多的手段虚列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金5576.98元,经闵签字后上报县合管办。在报账过程中,因群众举报,县合管办停止支付冒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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