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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财务会计部关于加强银企合作、共同维护结算资金安全的通知

  现把上海市分行对单位宣传的《企业办理结算注意事项》摘发,供各地参考。

  附:

企业办理结算注意事项

  一、注意资金安全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发生了一些经济大案要案,大的数十万元乃至百万元以上,小的也有数千元或数万元不等。这些案件不仅金额大,而且往往是有组织、有计划进行的,蓄谋已久,手法狡猾。由于这些作案者熟悉企业及银行结算业务和情况,因而案件发生后往往很难破案,这就给企业及国家带来了很大损失。为此,我们银企双方共同配合、密切协作,确保企业及国家资金安全,是当前我们的共同任务。
  我们应在哪些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呢?
  (一)企业向开户银行购用的现金支票及转帐支票应监督银行职工加盖帐号章,未盖及漏盖帐号章的请督促我们银行职工盖好。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汇票委托书,电(信)汇委托书、银行本票申请书等,企业都应指定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登记保管,以加强控制,保管者与使用者之间应逐笔做好书面交接,以明确责任。要做到笔笔有签收,张张有着落,即使对写错作废的空白支票(凭证)也应逐张加盖“作废”戳记并打洞或切角后装订于传票后保存。对这些支票(凭证)的购入、用出及结余应每天轧平,财务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制度。以加强对这些重要凭证的保管。
  (二)企业外出采购,向银行申请签开汇票时,过去单凭汇票委托书签开汇票,由于企业及银行对汇票委托书中的控制不及对支票的控制严格,易被以假乱真的假印章钻空子。为了单位资金的安全,我行决定:单位向银行申请签开银行汇票,应由本单位派人上银行办理,除要填写汇票委托书外,还应加填支票,这样通过控制支票及验对预留印鉴的双保险做法,以确保单位资金的安全。
  企业汇出大额电(信)汇及要求签开银行本票,亦应比照办理。
  非本单位人员上柜办理这些业务,银行要查阅摘录身份证件后方可办理,这也是确保资金安全的另一个办法。
  (三)为了有利于验印工作,防止误付印不符的支票等付款凭证,希望开户单位预留银行的印章要用方形的图章,并用牛角等不易磨损变形的材料。企业送存银行的印鉴卡应加盖清晰,印章使用日久,磨损走样(新旧粗细笔划不一样)的,应及时更换新章,并送新印鉴卡给开户银行,防止因新旧粗细不一而发生误退票据。企业预留银行的印章应妥善掌管,防止印章保管不善而给企业和国家带来损失。
  (四)企业购货支付款项时,对销货单位信誉不了解或找上门来的推销人员底细不清的,不能偏信花言巧语,轻易付出款项或开出票据,以防止预付货款后带来的拖欠,特别要防止资金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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