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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商业部关于建立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商业部关于
 建立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的报告的通知
 (1986年3月24日)


  国务院同意农牧渔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商业部《关于建立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农副产品是我国的传统出口商品,今后仍将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办好各种不同类型的农副产品出口生产基地,逐步建立和完善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是发展农副产品出口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增强出口创汇能力,实现外汇收支平衡,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将对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实现农业现代化起重要的推动作用。
  农副产品的出口经营体制,要在坚持统一计划、统一政策、联合统一对外的前提下,发展横向经济联合。鼓励基地企业同外贸企业之间,口岸同内地之间,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实行不同形式的经济联合。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同意成立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领导小组,由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对外经济贸易部、商业部和农牧渔业部的领导同志组成,农牧渔业部部条何康同志任组长。
  建立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任务重、涉及面广,希望各有关地区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支持,多做工作。各地区和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抓紧工作,重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尽快打开局面,努力把这件事情办好。
 
         农牧渔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商业部关于建立
           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的报告(摘录)
              (1986年2月28日)

  农副产品是我国的传统出口商品,一九八五年出口额达到××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额的百分之十七点五。一九九0年我国出口总额初步规划为×××亿美元,其中农副产品出口××亿美元,约占百分之十九点七,农副产品出口在我国出口创汇中仍将占有重要地位。建立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对于改变这种状况,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扩大农副产品的出口能力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可以对全国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起示范作作,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业生产发展很快,人均粮食占有量接近世界平均水平,棉花等重要经济作物可自给有余。经过多年努力已办起了一批具有一定生产技术水平,出口商品率较高的国营农场和出口生产基地,以及农副产品的收购、供销网络和一定规模的加工、仓储等设施。并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国外销售渠道。因此,建立农副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是有条件办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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