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今后一段时间里,特区可把香港、澳门地区作为工业产品出口的一个跳板(包括利用港、澳地区厂商转口贸易的渠道),同时要大力开拓同世界其它国家(地区)尤其是东南亚、大洋洲、美洲、非洲市场的直接贸易渠道,减少对香港转口贸易的依赖。要积级建立特区的商情信息网络、产品推销渠道和售后服务系统。要加强商标管理,维护国家权益。
(五)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切实加强企业管理。根据特区的特点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管理(包括生产工艺、质量检验、财务会计、劳动人事等)制度。今明两年要使产品和工程的质量、资金周转速度、劳动生产率、利润率、换汇率和净产值等,都比一九八五年有明显的提高。特区企业要坚持我国企业管理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借鉴国外的科学方法,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实现高效率、高质量、高效益。
对已经投产或开业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要加强管理。一方面要重合同、守信用,在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维护客商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这类企业的产、供、销、财会等必须加强监管。特区的有关管理部门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还要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关的作用。
(六)坚决反对和制止违法经营活动,特区内的一切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都要树立严格执行政策、遵守法纪的观念,扎扎实实地通过发展生产追求最佳的经济效益,不能企图搞违法经营发横财。对于一切违法乱纪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必须严厉查办。
(七)今后几年内,特区在完善投资环境方面,除了继续搞好基础设施的配套以外,尤为重要的是要在健全经济立法、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人才培养这些“软件”上下功夫。“七五”期间,要使特区的涉外经济法规基本配套。特区人民政府要克服政出多门、办事拖拉的现象,简化投资洽谈、项目审批、工商登记、银行开户和其它行政管理办事程序。要全面轮训干部,多渠道吸收人才。近几年内国家在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方面,要照顾特区的急需。特区要重视知识,重视人才,使广大科技人员、专业干部和能工巧匠在生产建设和业务活动中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力。
(八)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深入探索微观放开搞活与宏观加强管理的密切结合的经验。要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要重视金融体制的改革,进一步扩大各专业银行业务经营的自主权,使银行在融通资金和宏观调节(包括总规模调节和结构调节)各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特区的经济活动必须放在全国宏观经济计划指导之下,各特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全国宏观经济控制的要求,统筹安排本特区的经济建设,搞好综合平衡,学会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宏观上调节和控制经济的运行。要加强统计、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经济司法等部门,组成强有力的经济监督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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