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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会议纪要如下:
  (一)
  会议一致认为,先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继而将辽东半岛、胶东半岛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是我国在进一步实行改革与开放的新形势下,加速沿海经济发展,带动内地经济开发的重要战略部署,有着重大的意义。
  沿海与内地,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和发展水平很不相同,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是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战略问题。在建国以后的较长时期里,由于国际国内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个关系摆得不够合理。沿海的经济过去虽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没有获得应有的更大成果。当前,国际环境、国内情况都已经发生重要变化,我们应当不失时机地把沿海的经济建设作为重点,从各方面支持其发展得更快一些,并以此为阵地支援内地的开发,推动全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沿海地区大约有两亿人口,工农业基础较好,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科学文教水平较高、交通方便,信息比较灵通,历史上就与国外有广泛联系,在全国经济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首先在沿海地区采取了一系对列外开放、搞活经济的步骤:在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创办四个经济特区;以对外开放促进海南岛经济开发;进一步开放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这些都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将沿海地区逐步开辟为对外开放的经济地带,是顺理成章的新步骤。在这一地带,要进一步放宽政策、搞活经济,加快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并在加强对外引进的同时加强同内地的横向经济联系,从技术、人才、物资、信息等方面广泛深入地进行联合和协作。这样做,不但可以使沿海经济加快发展,在全国最先建设成为内外交流、工农结合、城乡渗透、现代化、开放式的文明富庶的地区,而且可以使内地和沿海的优势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共同发展和繁荣。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将通过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多层次的探索和实践,由外向内、由沿海到内地逐步推进,从而有效地把发展沿海经济同开发内地经济密切结合起来,解决我国东部和西部的关系问题,使我国经济全面振兴,人民普遍富裕起来。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作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同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一样,是我国对外经济联系的桥梁,进出口的重要基地。它要把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引进来,加以吸收、消化、创新,向内地转移,推动科技进步;要筛选、移植国外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经营管理方式,为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摸索经验;要把沿海生产的“洋货”向内地销售,繁荣国内市场,满足人民需要;尤为重要的是,必须面向世界,发展出口贸易,开拓国际市场,为增加我国的外汇收入多做贡献。
  创汇能力弱,是当前沿海地区经济发展,也是全国经济发展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引进先进技术,进口必需的关键设备和原材料,利用外资的还本付息,都要用外汇。我们必须从现在起,用极大的努力去开辟出口创汇的新途径,适应日益扩大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需要,才能在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中立于主动地位。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工业基础较好,农村商品率较高,经营管理和对外经济贸易的经验较多,是全国出口创汇很有条件地地区。我们不能讲“贸易立国”,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及闽南厦浊泉三角地区应把城乡经济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把对外引进和对内联合密切结合起来,大抓出口和创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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