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在加快改革、开放进程中,要注意发挥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作用。要认真总结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经验,运用到全省的其他地区。要鼓励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继续走在全省改革、开放的前列。
广东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要认真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对广大干部和群众,深入进行党的十三大确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教育,正确运用中央给予的政策,保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振奋创业图强精神,确立正确的理想观念、道德观念、价值观念,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思想文化条件。
广东在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方面继续先走一步,将会带动邻近省区的改革和开放,也必然会带来一些摩擦与矛盾。特别是在商品交换关系中,由于价格体系不一致,可能发生广东的企业抬价收购外省区商品出口,或将进口商品转销其他省区等情况;广东市场价格放开后,也会牵动邻近省市市场价格上升。为此,要采取适当措施,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把可能发生的摩擦和冲击控制在最低程序。特别是粮价的变动,对邻近省市的影响较大,尤其要慎重行事。什么时候调整,调整多少,事先要报国务院主管部门核定。广东在处理与其他省区的关系中,要顾全大局,处理好广东加快发展与全国经济的关系。
广东是全国的广东。广东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继续先行,是前九年执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区域推进改革、开放和区域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希望国务院各部门对广东的试验加强指导,大力支持,在制定各项政策和管理措施时,能照顾广东实行新体制的特殊情况,允许广东采取灵活措施,以适应加快改革、开放的需要。广东要尊重国务院各部门的领导,采取灵活措施时,不能违背国家的大政方针,发生矛盾时,要主动协调,取得谅解和支持。
广东加快改革、开放后,仍然是全国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的不可分割部分。广东要依靠全国,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继续增进同各省、区、市的横向经济联合,拓展经济技术辐射的广度和深度。要按照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联合各方的利益关系。从广东来说,要更多地注意兄弟省、区、市的利益;欢迎兄弟省、区、市在人才、资金、外汇、商品的流通各方面,向广东开放,积极参与广东的对外开放。
在国务院批准广东的报告后,广东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既要勇于开拓进取,又要精心筹划,既要看到有利条件,又要充分估计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采取扎实的步骤,过细地做好准备工作,逐步展开。要慎重初战,务求必胜。近期内,要继续抓好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研究解决粮、糖、油的价格改革问题,相应调整农用生产资料价格,配套改革工资制度;加快开辟城市地产市场,推进住宅商品化,引导社会消费结构,把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城市建设资金,减轻商品市场压力,平抑市场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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