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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广东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请示的批复

  广东加快发展的产业结构和重点是:改造和提高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金融、旅游、信息等第三产业,建成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并加强与之相适应的基础产业。为此,必须突出几个重点:加快发展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发展缺门、短线、特需的原材料工业;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尤其要积极发展创汇型农业、开发性农业和农产品的处理、深加工;把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放在发展战略的首位,增强经济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
  实现广东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关键是要加快和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广东要按照党的十三大的要求,实行全面综合改革和全面开放。要以加快培育和发展国内外、省内外市场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的市场体系为中心,相应进行宏观经济调节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的配套改革,争取在三、五年内,建立起有利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新体制框架。
  一、关于金融改革
  在国家金融宏观计划指导下,加快建立起一个以间接调控为主,与国际金融市场密切联系,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融通资金的金融体制。
  (一)信贷资金实行“切块”管理。从一九八八年起,广东各银行一九八七年的信贷资金和今后新增的存款,全部留给广东;人民银行总行对广东的信贷资金核定信贷收支差额基数,并可根据国家宏观控制的要求和信贷资金需求状况以及广东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因素,适当调整借差资金。从一九八八年起,广东各银行的信贷计划,由人民银行省分行统一汇编,报人民银行总行审核后,下达给人民银行省分行执行。在实行“切块”管理体制时,各专业银行总行与广东省分行之间的资金关系不切断,各总行要适当支持广东省分行。
  (二)发展金融市场。为了开拓长期资金市场,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可以根据全省国民收入(不含财政集中部分)的一定比率确定发行债券(包括有奖债券)的规模;经人民银行省分行批准,企业可以在省内向社会、个人发行股票;可以批准在各经济中心城市相应设立一批企业资信评估机构和专门从事股票、债券的代理发行、承购包销和买卖的证券公司。扩大外汇市场,逐步在全省大中城市设立外汇调剂中心;具备条件的省级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经批准后可以自营或接受留存外汇单位委托,办理即期或远期外汇买卖业务。鼓励企业发行短期债券,筹措流动资金。
  (三)广东固定资产贷款,从一九八八年起,由人民银行省分行根据各专业银行省分行长期资金来源的数额核定一定的比例,用于当年新增的固定资产贷款;以前的固定资产贷款,收回可以再贷,周转使用。
  (四)对外借款,广东按照外汇自求平衡、自担风险的原则,编制对外借款和发行债券的的中期和年度计划,报国家计委和人民银行总行核定。对外借款项目经省政府安排批准后,由省外汇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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