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综合改革涉及问题很多,首先着重搞好利改税和工资奖励制度的改革,以进一步调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
以税代利是改进国家和企业关系的一项方向性改革。重庆在八十多个企业中试行三年,取得了显著效果,并且有了一定经验。会议商定,重庆市的以税代利的改革,从今年起就全面推开。全市所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都按照实现利润征收百分之五十五的所得税。企业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一部分按国家核定的留利水平留给企业,一部分以调节税的形式上交国家。为了促进企业增产增收的积极性,调节税的交税额,基数部分按核定的税率征收,增长利润部分按定比减半征收,一定三年不变,对技术改造任务大、企业留利水平又很低的少数企业,在核定留利比例时给予适当照顾。盈利的国营小型工业企业,一律按重庆市拟定的“新八级”超额累进税征收所得税,并征收一定比例的固定资金占用费(当前由于企业交纳固定资金占用费尚有困难,确定保留费种,三年内暂不征收)。划分小型工业企业很难找到一个科学的标准。根据重庆市的实际情况,确定暂按固定资产原值在五百万元以下和年利润在五十万元以下来划分;有些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在五百万元以上,但年利润在五十万元以下,也暂按小型工业企业征税。除盈利国营工业企业外,对国营商业企业、饮食服务业、县办企业以及亏损企业,也都议定了利改税办法和亏损包干、节亏分成办法。
在企业与职工关系上,关键是改革工资奖励制度,实现按劳分配,克服平均主义。改革的方向是实行以企业经营好坏和个人贡献大小为转移的浮动工资和职务工资制。会议商定,浮动工资制,包括:企业工资总额与企业经营好坏挂钩,上下浮动;职工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中的一部分随个人贡献大小,上下浮动;用企业留成中的奖励基金实行自费浮动升级。以上都可以在企业中逐步推行。职务工资或职务津贴,可选择几个企业试点。
三、关于探索军工生产和民用生产相结合的新路子的问题
重庆市是我国常规兵器工业的主要基地之一。全市固定资产原值,军工企业占百分之十七;机床,军工企业占百分之三十一(其中大型机床占百分之四十二,精密机床占百分之三十八),工程技术人员,军工企业占百分之二十三。探索军民结合的新路子,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内容。重庆只有走军工生产和民用生产相结合的道路,才能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出来,也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军事工业由于单纯生产军品而形成的长期任务不足的局面。近几年来,重庆嘉陵机器厂、望江机器厂等军工厂,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轻纺工业、耐用消费品工业和开发能源的需要,与市的一些工厂实行联合和协作,在不断改进军品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民品生产,既改变了企业吃不饱的状态,增加了盈利,又促进了地方企业的改造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使许多地方小企业在与他们协作配套中找到出路。重庆嘉陵、望江等厂的作法为我们探索军工生产和民用生产相结合的新路子提供了重要经验。今后改革的方向,是改变军民分割、条块分割的现行管理体制,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军民结合、条块结合、统筹规划的管理体制。但在目前这种体制未作根本改变之前,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改革,会议商定:(一)所有军工企业,都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而有远见地确定民品生产的方向。上一些技术先进、对开发西南经济和发展全国经济有重要意义的产品。(二)民品生产任务由部和市共同协商,提出规划,纳入部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由部下达,原材料、资金等由部负责,能源和地方材料,由市组织供应。军工的富余能力和科技力量由市统一安排生产、协作和参加科技攻关、技术改造。(三)按专业化和协作的原则组织民品生产。协作配套要以经济合理为原则,尽可能就地就近组织。经济联合体要“荣誉共享,利益均沾”。(四)军工企业的铸锻、热处理、电镀、模具制造等工艺设施,计量、计算和测试手段,要实行开放,参加市组织的工艺协作,开展有偿的社会化服务。(五)要积极承担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任务和国防科技向民用转移的任务。(六)在重庆建立兵器工业部的派出机构--四川兵器工业管理局,船舶工业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重庆船舶工业公司,实行部和市双重领导,统一管理四川兵器和船舶企业的军工生产和民品生产。大家认为,实行上述改革,对于促进军工生产和民用生产相结合是一个进步,但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尚需进一步探索。
四、关于老企业技术改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