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军工企业的民品生产任务,市会同国防工业有关部委进行规划,并分别纳入部、市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所需物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由部和市组织供应。市对军工企业民品生产提供支持和服务。所有军工企业都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而有远见地确定民品生产的方向,上一些技术先进、对开发东北经济和发展全国经济有重要意义 的产品,同时按照专业协作的原则组织民品生产。协作配套要按经济合理的原则,尽可能就地就近组织。军工的富余能力和科技力量,要积极承担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等任务和国防科技向民用转移的任务,实行有偿转让,开展有偿的社会化技术服务。
5.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扩大企业在生产经营计划、产品销售、物资选购、资金使用、资产处理、劳动工资管理、干部任免和机构设置等方面应有的权力,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企业要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解决职责不清、赏罚不明、责权分离、决策慢、效率低的问题,努力提高企业素质,解决好职工和企业的关系。当前,要特别注意把大企业搞活,推动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使他们具有开发生产、开发技术、开发智力的压力、动力和活力。
6.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7.小型国营企业实行“全民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可以由集体或个人承包、租赁。
8.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全行业的改革;推行投资包干,栋号包干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工程实行招标承包;建筑材料实行包工包料;大力开展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开放建筑市场。实行城市建设的综合开发。
(四)改革流通体制
1.改革商业体制。下放省在沈的商业、物资二级站;与市三级批发站合并,实行商业批发站与专业公司合一;下放供销二级批发业务及在沈企业;建立一批自主经营的工业品、农副土特产品和生产资料等贸易中心、批发市场、贸易行栈;扩大零售商业企业的经营范围;大力发展工商、农商、商商、工农商联合经营,以打破多环节、少渠道、封闭式的流通体制,实行国家、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建立城乡畅通、内外交流、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流通网络。
2.改革物资体制。简化手续、减少环节,开展多种形式配套承包供应,建立统一的物资供应市场,形成以物资综合贸易中心为主的,专业门市部、联营商店、经销、代销点配套的物资门市供应网络。以城市为中心,就地就近组织供应。对大宗物资,尽可能组织企业之间的直达供应和长期定点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