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沈阳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报告的通知
(1984年12月18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转报的《关于沈阳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沈阳市是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和工业基地,搞好沈阳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对于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恢复老工业基地的活力,促进辽宁和东北地区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沈阳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要在辽宁省委和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与指导下,认真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发挥省、市各方在的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把试点工作搞好。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沈阳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报告
(1984年10月25日)
国务院关于在我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批复下达以后,我们即组织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并在国家体改委和省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批复精神,搞好沈阳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试点,研究提出了一个初步设想。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又根据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对这个初步设想进行了反复讨论,最后形成了《沈阳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现将此方案报告如下:
一、改革的基本方针和主要目标
沈阳市是国家在“一五”期间重点建设起来的以机械工业为主、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基地之一,是历史形成的中心城市,具有发展经济的许多优势。全市拥有三千多个工业企业。固定资产达九十多亿元,基础比较雄厚,特别是机械工业比重大,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还拥有煤炭、石油等丰富的物资资源和比较雄厚的科学技术力量;又具有优势的地理位置和交通、通讯条件,不仅是大连这个对外开放“前沿”的“腹地”,而且也是东北地区的交通枢纽和联结关内外的咽喉。把这些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无论是对沈阳的振兴,辽宁的繁荣,还是对东北地区经济的发展乃至对全国的四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左”的影响和经济管理体制上存在的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以及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等弊端,不但使沈阳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而且技术老化、装备老化、产品老化,经营管理落后,经济效益比较低、竞争能力差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了中心城市作用的发挥。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唯一出路就是进行经济体制的综合改革和技术改造。几年来,我们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努力转变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八字方针,在抓了调整和整顿的基础上,首先从农业和城镇集体经济突破,以农村促城市、集体促全民、企业促机关,并由点到面,由单项到小配套,对城乡的经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沈阳市的经济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但是,同全国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实现十二大提出的宏伟目标的要求还很不适应,迫切需要加快改革的步伐。因此,我们一定要根据十二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充分利用中央赋予我市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有利条件,从沈阳的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眼睛向内,充分挖潜,扬长避短,开拓前进。要通过“三改三开”(经济体制改革,技术改造、工业改组;开发人才,开发新产业、新产品,对外开放),首先把企业搞活,并充分发挥沈阳的经济、技术和地理优势,冲破按行政区划组织经济活动对经济发展的束缚,运用经济手段,发展横向经济、技术联系,逐步形成以沈阳为依托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科学技术、内外贸易、金融事业等综合发展的开放式、网络型的经济区,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沈阳特点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振兴沈阳、繁荣辽宁,服务全国,走向世界。具体目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