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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1984年5月10日)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你们,请参照试行,并希望把行试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告知我们。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
              (1984年4月25日)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一九八四年四月十六日至二十五日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二十五个城市的负责同志,有关省的体改办的负责同志,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同志等。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关于城市改革的指示精神,交流了试点工作的经验,着重讨论了搞活企业、搞活流通,开创城市改革新局面的问题。与会同志一致认为,经过这次会议,对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增强了信心。
  一、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步伐
  我国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逐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五年来,在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企业扩权和改组联合、搞活城乡商品流通,以及试行市领导县的新体制等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子,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两年来,经国务院批准,沙市、常州、重庆先后进行了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经过努力,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实践证明,搞好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具有重要意义,它对于打破条块、城乡分割,形成合理的经济组织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对于搞活企业、搞活流通,推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都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有益探索。这次会议上,三个试点城市介绍了综合改革的经验,不少城市还介绍了自己改革的经验。例如,重庆建立贸易中心、搞活流通的经验;常州改革物资流通体制,实行生产、科研、教育紧密结合和建筑业招标承包的经验;沙市进行企业改组联合、组建企业性公司的经验;无锡县堰桥乡乡镇企业实行“一包三改”、沈阳搞活集体企业、丹东实行企业经济“责任状”,以及广东省一些城市改革企业分配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的经验,等等。与会同志很受启发,表示要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认真学习推广。
  但是,大家感到,城市改革的步子还不够快,地区之间发展也不平衡,不能适应面临的新形势。当前,农村改革迅猛发展,城乡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急速扩大;各行各业的基层企业为了充分发挥活力,纷纷提出“松绑”的要求;十四个沿海城市进一步实行开放政策;新的技术革命同旧体制的矛盾日趋尖锐。面对这种形势,参加会议的全体同志怀着强烈的紧迫感,决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继续探索,扎实工作”,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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